本公司致力维持及确保高水准的企业管治常规,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原则强调问责性与透明度,并以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最佳利益而采纳。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不时检讨其企业管治常规以确保符合股东不断提高的期望及履行其优良企业管治之承诺。
董事会
董事会负责向本公司提供有效及可信赖的领导。董事会的责任是监督本公司的一切主要事务,包括制定及审批本集团的整体目标及策略、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监察其营运及财务表现,以及评估高级管理层的表现。董事个人及全体须以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客观地作出决策。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 董事会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旨在为达致董事会成员多元化而采取之方针。本公司确认和相信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之好处,其可确保董事会就适合本公司业务所需之技能、经验和多元化方面取得平衡。董事会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甄选人选将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经验(专业或其他方面)、技能及知识。最终将按人选的长处及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而作决定。
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现时有8名成员,包括5名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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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 |
高德康先生 |
梅冬女士 |
黄巧莲女士 |
芮劲松先生 |
高晓东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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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 |
董炳根先生 |
王耀先生 |
魏伟峰博士 |
请按此 参阅我们各董事的履历
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由三个董事委员会于特定范畴提供协助,董事委员会成员均具备适当之专业技能及经验,以履行于其范畴所需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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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 |
魏伟峰博士(主席)* |
董炳根先生* |
王耀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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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员会 |
王耀先生(主席)* |
高德康先生 |
董炳根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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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 |
高德康先生(主席) |
董炳根先生* |
王耀先生*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请按此参阅三个委员会的职能范围及运作模式。
管理层职能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载有特别交由董事会决策的事宜。为提升效率,董事会指派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的监督下负责日常职责及运作。管理层团队定期召开会议检讨并与执行董事讨论日常运作事宜、财务及营运表现以及监察和确保管理层妥善执行董事会订定的方针和策略。
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 董事会对维持本集团稳健有效的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司定期审阅其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确保该等系统属有效及足够。本公司定期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以讨论财务、营运及风险管理监控。董事认为,现有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对本集团而言属有效及足够。
企业管治报告 本公司于整个年度内达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巿规则附录14所载之《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企业管治守则 」)之规定。有关本公司企业管治表现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波司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21/22年年报内之《企业管治报告》章节。
请按此参阅企业管治报告。
章程大纲 请按此参阅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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